第一条
本协议是以使用人使用韩国先知集团,通过internet网站提供的探路星安全驾驶语音提示仪产品的相关服务 ( ,规定公司和使用人双方的权利、义务及各自承担的责任事项。
第二条
1.“使用人”是指登陆到网站,根据本协议享受公司提供的服务的会员及非会员。
2.“会员是”是指同意本条款内容、提供个人信息登记注册为会员的人,享受公司提供的信息和数据更新服务的人。
3.“非会员”是指没有登记注册为会员而利用公司提供的一般信息服务的人。
第三条
1. “使用人”同意公司在不违反关于条款限定范围内修正本条款。
2. 公司修正条款时,明确提示修正条款变更日期及修正理由,与现行条款一起在网站首页七日前通知。
3. 公司修正条款时,其修正条款只适用于变更日期后签约的会员,对于修正条款之前已签约会员,只适用修正前的条款项目。但已签约的会员,如果希望接受修正条款项目,需要在第2项修正条款的通知时间内发送到公司并得到公司同意的情况下,可适用修正条款事项。
4. 本条款没有规定的事项和关于本条款的解释,应不违反中国政府制定的相关法律、法规。
第四条
1. 公司通过Internet网站以下业务:
1)提供关于安全驾驶语音提示仪产品的信息
2)提供安全驾驶语音提示仪更新的信息
3)安全驾驶语音提示仪相关业务
第五条
1. 公司产品服务器例行的检查、更新或发生意外故障,通讯网络的中断等情况时,会暂时中断服务提供。
2. 第1项服务中断时,公司根据第八条通知使用人。
第六条
1. 使用人同意公司规定的条款并提供个人信息,表示同意本条款,申请会员注册。
2. 公司对申请加入会员的使用人中,有以下情况者拒绝其加入会员申请。
1)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、登记内容存在虚假、信息填写缺项或填写错误;
2)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;
3)在使用收费服务时未按规定支付相应的服务费;
3. 会员注册会员的生效时间是会员得到公司回复确认的时间;
4. 会员在第1项的登记事项有变化时,请立即以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告知公司。
第七条
1. 会员随时可以要求取消注册,公司会立即处理会员取消注册。
2. 会员发生下列情况时,公司有权取消会员资格。
1)登记注册时申报虚假内容
2)妨碍他人正常使用及盗用他人信息等
3)利用本网站做法律法规和本条款禁止的行为
3. 公司取消会员资格时, 删除会员登记资料并通知会员。在删除会员资格之前给予解释机会
第八条
1. 公司向特定会员发送通知,会根据会员注册时提供的电子邮件。
2. 公司对全体会员发布通知,会在公司网站通知栏上公布。
第九条
1. 公司收集会员注册信息时,以下事项是必需填写项目。
1)用户ID/用户密码PASSWORD
2)产品序列号
3)电话号码/手机号
2. 公司收集会员的个人信息时,必须得到会员的同意。
3. 公司提供的个人信息没有会员的同意不能提供第三方。
4.公司因为统计,学术研究或市场调查需时,以不能识别会员特定人身份的形式提供。
5.公司根据上述第2、3项得到当事人的同意时,要预先明确告知当事人;而且当事人随时都可以要求公司撤回。
5. 会员随时可以登陆网站阅览自己的个人信息及修改个人信息。
6. 公司为了保护个人信息,限定管理人员,设置管理权限,尽量减少个人信息管理人数。
第十条
1.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条款的规定。根据本条款的规定和会员权利,提供与产品有关的服务。
2. 公司为使会员安全地使用网络服务,保护会员个人信息(包含信用信息),设置建立安全加密系统。
3. 公司不给会员发送以盈利为目的的广告性质的电子邮件。
第十一条
1. 会员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用户ID和密码。
2. 会员不可让第三者使用自己的用户ID及密码。
3. 会员用户ID及密码被盗或发现被第三者使用自己的用户ID及密码时,有责任立即通报公司。
第十二条
使用人不可有以下行为:
1. 申请注册或变更时存在虚假内容的登记。
2. 发布给公司的交通信息不实。
3. 发布公司规定以外的信息。
4. 对于公司或其他第三者的版权等知识产权的侵害。
5. 有损公司, 其他第三者的名誉或妨碍业务的行为。
6. 通过公司网站传递、发布、上传淫秽或暴力的信息、视频、音频等信息的行为。
第十三条
1. 公司产品的版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。
2. 禁止使用人利用网页得到的信息,在事先没有得到公司允许的情况下复制、发布、出版、传送、广播,或以盈利为目的使用或让第三方使用。
第十四条
1.公司为了解决会员提出的产品使用意见和建议,设置专门的处理机构。
2.公司优先处理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,如果无法迅速处理时,立即通知当事人原因和处理日程。
3.公司和会员之间的纠纷,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,由公司专门的处理机构调解。
第十五条
1. 关于公司和会员之间发生的纷争,经第十五条第3项调解不成的,应到管辖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
2. 公司和会员之间的纠纷诉讼适用中国法律。
第十六条
本协议自注册成功之日起开始生效。